招生考试网
学历| 高考 美术高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专升本 中考 会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翻译资格 JTEST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从业 司法 导游 教师资格 报关 财会| 会计证 经济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务师 资产评估 审计师
工程| 一建 二建 造价师 造价员 咨询师 监理师 安全师 医学|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 教案 论文 文档
IT类| 计算机等级 计算机软考 职称计算机 高校计算机 推荐-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军校国防生 自主招生 艺术特长生 招飞
 3773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事业单位招聘 - 北京 - 正文

2015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5-6-30 17:05:44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文化局各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北京市户口(含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职、从)业资格等条件;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岗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15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7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文化局(海淀区上园村30号)417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登录“北京文化热线”(网址:www.bjwh.gov.cn),详细阅读《2015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并下载、填写、打印《2015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所报单位及岗位不得超出《2015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的范围;

  2、请携带《2015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身份证、北京市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职、从)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张两寸照片参加资格审核,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核合格领取《北京市文化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准考证》,不得代报名。

  3、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人事档案存放在中介机构的还需出具存档证明。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本能力测验

  (二)笔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请于8月18日登录“北京文化热线”网站查询。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于8月18日登录“北京文化热线”网站查询。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在“北京文化热线”网站上公示7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主管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文化热线”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82210746

  监督电话: 82210748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最新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