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招聘程序
(一)报名:
现场报名:
须本人亲自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3日9:00—14:0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
3、报名者须于2016年1月12日下午15:00前先登录www.rc.bjedu.cn(海淀区教育人才网站)填写个人信息(每人限填写一个岗位信息)。
现场报名时所需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1、网上填写合格人员,通过网上系统打印《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社会人员)》;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卡)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一般均为现场确认当日(若报名人员已经考试合格、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6、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初试(笔试)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初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初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在海淀区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公布。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初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
(三)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复试人员相关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