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09〕23号),按照丰台区2016年选聘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专项事业编制人员实施方案,经过个人报名、组织推荐、面试选拔工作环节,现将考生综合成绩及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从2016年6月12日起至6月20日止。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选聘乡镇组织部反映。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3258243
南苑乡组织部 67270924
花乡组织部 63771097
卢沟桥乡组织部 63817571
长辛店镇组织部 83887014
原标题:关于丰台区2016年选聘专项事业编综合成绩及拟聘用人选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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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专项事业编综合成绩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