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民族歌舞团公开招聘方案、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以下7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中央民族歌舞团人事处反映。
受理意见方式:电话反映、面谈、书面反映等
联系电话 :010-57052321 010-57052320
原标题:中央民族歌舞团2016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拟聘人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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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民族歌舞团2016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拟聘人选公示a.docx
中央民族歌舞团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