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公告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适应体育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12个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将经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初步资格审查、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加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与签约、备案及总结等程序。
招聘工作由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人力中心)配合各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接受体育总局人事司、驻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全程监督。人力中心受招聘单位委托负责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并承担各阶段公示、提示答疑等具体实施工作;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组织面试、加试、考察、体检、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及相关咨询通知等工作。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共有体育总局直属的10个京内事业单位的19个岗位和2个京外事业单位的10个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情况详见《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所报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报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