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的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2011年合同期满村官报考,须携带所在区县村官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6月1日8:00开始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笔试分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次进行。
1、综合能力测试时间:2011年6月4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综合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陆门头沟区人才网(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2、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二)面试
考生按笔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须在体检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70%与面试成绩*30%之和。
注: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等成绩的公示和体检、考察等具体安排见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内的公告栏。
咨询电话:010-69843949
附件一:2011年门头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