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满足我局卫生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石景山区卫生局决定面向北京市公开招聘五名领导职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区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一名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一名
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三名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
㈡、资格条件
1、区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⑵、年龄45岁以下。
⑶、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2、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儿科、妇产科和妇幼保健等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⑵、年龄40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
⑶、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3、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⑵、年龄45岁以下。
⑶、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三、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考试(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综合评价、决定任用人选→公示→公布聘用结果等基本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