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航局机关内设机构司局级领导职位报名资格条件
1、报名正司局长职位者,在副司局级职位任职满2年(2009年11月10日以前任职);担任正司局级职务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2、报名副司局长职位者,在正处级职位任职满3年(2008年11月10日以前任职);担任副司局级及以上职务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3、报名全国民航团委书记职位者,须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在正处级职位任职满1年(2010年11月10日以前任职)或在副处级职位任职满4年(2007年11月10日以前任职),担任副司局级及以上职务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符合上述政治、年龄资格条件,在副处级领导职位任职满1年(2010年11月10日以前任职)但在副处级职位任职不满4年(2007年11月10日以后任职)的人员,可作为全国民航团委副书记人选,统一参加全国民航团委书记职位的公开选拔。
4、报名者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资格。
(三)民航局直属单位司局级领导职位报名资格条件
1、在正处级职位任职满3年(2008年11月10日以前任职);担任副司局级职务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2、报名副校长、副院长职位者,应了解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高等院校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
3、报名党委副书记职位者,须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党龄在五年以上;了解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熟悉党务工作。
4、报名总会计师职位者,应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熟悉财务法规和会计制度,具有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公开选拔:
1、犯有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党内或行政处分尚未撤销的;
2、近一年内连续病休半年以上或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含)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等次的;
4、存在需要任职回避情况的。
五、公开选拔有关事项
(一)报名要求、方式及时间
1、有意愿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须填写《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关内设机构司局级领导职位公开选拔报名表》或《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单位司局级领导职位公开选拔报名表》(见附件,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政府网站www.caac.gov.cn/N1/N3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任职文件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以及2张2寸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片。
每人限报1个职位,并填写是否服从组织调剂。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选拔的资格或任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