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房山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卫生局所属20个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局医疗器械修理所的91个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计划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工作关系在本市;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年龄计算方法:45岁以下指196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条件及需求计划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