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2012年3月1日8时至2012年3月13日18时期间,考生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spp.gov.cn)招录招聘专栏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对报名人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会同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日报社、检察理论研究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1.笔试(2012年3月下旬)
笔试委托国家级考试机构命题和判卷。
2.面试(2012年4月上旬)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职位与该职位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委托国家级考试机构命题,地点在高检院机关。
(三)考察和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第一名者为拟聘用人选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准。2012年5月中下旬,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即进行体检。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后,2012年5月下旬,将拟聘用人选在高检网上进行公示7日。
(五)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
2012年5月下旬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确立人事关系。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的时间如有变动,以新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洪良
联系电话:010-65209135;传真号码:010-65288520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邮政编码:10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