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除应具备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水平,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业绩突出,有事业心、责任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新时期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
3、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执行力强;
4、具有本市户口;
5、身体健康。
(二)岗位要求
1、中医院副院长职位: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限中医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具有3年以上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担任科主任以上职务经历(七级以上管理岗位)。年龄男45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位: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限公共卫生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具有3年以上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任科主任以上职务的经历(八级以上管理岗位)。年龄男45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副主任职位:
具有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临床内、外科相关专业主治医师以上资格,在一、二级医疗机构中层两年以上任职经历。年龄男45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急救、急诊及ICU等科室工作经历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