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机关综合报考者总成绩、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分别在本单位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1、《北京市2013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各遴选机关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