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届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3.在2014年6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4.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十一、纪律要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本简章由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2.学习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