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涪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涪区委办发[2011]1号)规定,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要求,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经体检、考察合格,现将拟选调工作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5年1月8日至1月14日(公示期为7天)。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组织部(涪陵区太极大道71号)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
通讯地址(邮编):408000 电话:72813120、72232700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2014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拟选调工作人员公示表.xls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