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重庆经开区管委会201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5年3月10日—3月1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受理反映情况部门:重庆经开区监察室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通江大道江桥路1号
邮 编:401336
电 话:023-62900293
联系人: 钱红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