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50%+面试成绩×50%。
2、请上述参加体检人员务于2016年7月12日上午8:30前空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届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312-5906105。
原标题: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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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