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事业单位招聘 - 重庆市 - 正文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10年选调机关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2010-10-22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为适应检察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骨干队伍建设,经重庆市委组织部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检察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骨干队伍建设,经重庆市委组织部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人数
  检察业务类10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
  二、选调范围
  重庆市和全国其他地方的政法机关中正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与资格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参加选调人员应为国家公务员。
  2、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且在政法部门工作年满三年。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8、符合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9、不影响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其他情形。
  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0年10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选调。
  (一)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10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未审核通过的,可在2010年11月3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于2010年11月3日前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公务员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可在2010年11月16日9:00至18日17: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0年11月12日前在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网公布开考情况以及笔试时间、地点等情况。报考比例不小于1:4,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选调职位人数。
  (二)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于2010年11月20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案例分析和申论三部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30%、30%和40%。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统一划定,成绩在网上查阅。
  (三)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报名网上下载《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1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使用A4纸打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签名(本市考生需工作单位签章)的《资格复审表》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报考者胜任报考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五)考察。面试合格人员依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00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分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员。
  (六)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经考察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列为选调对象。选调对象在“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网”和“重庆市检察院法律与监督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23-67697706 023-67697707
  传  真:023-6750212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信息部  86868837 86868838
  访问网站:
法律监督网 
www.cqjcy.gov.cn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cqhrss.gov.cn

检察院第一分院201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