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沙坪坝区2011年公开招聘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应聘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7、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和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为2011年12月31日)。
(二)其它要求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1日-12日(星期五、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社局会议室(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区政府二楼原人事局),咨询电话:65368201。
(三)报名手续:报名时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岗位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二)。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初审,资格合格者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合格后,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复习资料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此次报名不接受电话、网上报名。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1年12
月1日-2日,工作时间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或调剂报考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紧缺特殊岗位需开考的,按程序报批。
㈠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原重庆市人事局编印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及其辅导资料);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2.笔试时间为2011年12月3日(星期六),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