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察。按照拟招考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男女组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考单位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
4.体检。对通过综合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
5.试用。试用期半年,对合格者予以正式调动,不合格者一律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人:向俊吉 联系电话:7333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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