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永川区2012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递补聘用胡雯雯同志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12年8月30日至2012年9月5日。举报电话:023-49822423。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职称情况 工作经历情况 准考证号 拟聘单位 拟聘岗位 总成绩 备注 1 胡雯雯 女 1986.08 本科 旅游管理 201211226 永川区群众服务中心 管理 79.96 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