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录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查询。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区教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考察
2013年7月2日—3日,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到涪陵区教委组织人事科参加考察,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内容进行复查。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予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区教委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九、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下载附件:2012年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联系人:孙朝勇023-72871681、13609462085
蒋显全023-72880381、13896737393
2012年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四季度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重庆石柱县201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调整通知重庆垫江县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面向医科类高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重庆丰都县2012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重庆涪陵区201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重庆市中药研究院2012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的通知2012中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简章重庆南岸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简章重庆丰都县201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重庆市铜梁县2012年第四季度事业单位招聘简章重庆市南岸区2012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重庆大足区201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调整(更改)通知2012年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调整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招聘报名时间的通知重庆巫溪县面向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重庆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章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