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信息发布 笔试成绩、面试通知、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通知、体检结果、考察人选、拟调人选名单等信息,将在璧山县红岩网(http://www.bshyw.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及时查询。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纪律,防止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中共璧山县委组织部、璧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璧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023)41436318
附件: 1.公开选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璧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璧山县委组织部 璧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