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是选拔优秀教师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大信 联系电话:(023)64183270
附件: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