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人员应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八)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15年3月30日为截止日期。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报到证可放宽至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无法提交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3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违反计生政策、已被福清市教育系统聘用的在编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二、学科、人数及范围对象
小学教师385人,幼儿教师100人。具体学科、人数及范围对象如下:
(一)小学教师岗位(1)
合计
语文
数学
音乐
体育
美术
35
10
10
5
5
5
1、范围对象
普通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一致)的毕业生。
2、考试方式: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二)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2)
合
计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体
育
音
乐
美
术
信息
技术
思想
品德
特
教
心
健
科
学
350
120
110
20
20
20
15
10
10
5
10
10
1、范围对象
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福州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地域不限)生源的毕业生(大专须为师范类)。
2、考试方式: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三)幼儿教师岗位(1)
研究生10 人。
1、范围对象
普通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一致)的毕业生。
2、考试方式: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四)幼儿教师岗位(2)
大专、本科学历90名。
1、范围对象
①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②普通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经进修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2、考试方式: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者,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安排在农村缺编小学和幼儿园任教(包括元载小学、幼儿园);不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者,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安排在城区小学、幼儿园任教。各学科招聘人数的10%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城区小学、幼儿园进行择校跟岗学习两年后回原校任教。
三、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我市相关媒体和福清人事人才网及福清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二)报名
1、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
2、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采取现场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9日至4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福清市教育局(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委前成职教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市交通局旁边);联系电话:0591-85232540。
报考人员应事先登陆福清教育局信息网(网址:www.fqedu.gov.cn)公告栏下载并如实填写《福建省福清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点报名。
需提供材料:(1)2015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入学前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及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的需提供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