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部门:学生工作处
招聘职务:心理教师
到职时间:2016年2月
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学生的心理普查及心理辅导工作;
2.协助负责部分团学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思想品德良好,热爱教师行业和学生管理工作;
2.本科学历,心理学专业;
3.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
简历投递邮箱:Mirecruiting@qzoied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