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详见《职位表》。
(一)笔试(全省统考)
1.按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的要求进行。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新任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所加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为准。此类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并于2019年5月13日前向龙岩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书面笔试加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网络报名时,未在简历栏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3.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视情况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5.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满分值的60%(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满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未达笔试合格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不得录取。笔试成绩以两科单科折算后的最后成绩为准,含政策性加分;对笔试单科成绩(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不作合格线要求。
(二)资格复审
招聘职位要求面试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余职位进入体检环节前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在职报名人员(不含已在编教师)在资格复核时,应提供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机关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故放弃(须提交书面放弃保证)的,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招聘职位要求面试的,面试人选原则上以每个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合格线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由龙岩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由龙岩市教育局通知考生,或登录龙岩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具体面试方案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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