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监察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总分依次递补,应聘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从综合总分达到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期限为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起算)。当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可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该批次报考该岗位且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就业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3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区红十字会按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公益性岗位,试用期满后工资按照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佣人员薪酬标准(平均月收入约2500元)。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2-2667029
(五)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厦门市思明区红十字会
2013年8月1日
2013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招聘1名非在编聘用人员考试简章2013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传播技术实验室人员招聘启事福建厦门市集美区上塘中学2013年关于招聘编外教师的启事2013华侨大学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研究院招聘2名工作人员启事福建2013年莆田市荔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福建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3年7月补充编内辅导员招聘简章福建省松溪县2013招聘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医师的实施方案福建厦门大学能源研究院2013年7月招聘启事2013福建复旦大学药学院招聘1名行政助理(租赁制)信息2013年7月福建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聘办公室启事2013福建厦门市集美区曾营小学招聘编外教师启事2013年闽南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方案福建2013年莆田市城厢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面试内容福建2013福州市连江县招聘新任教师面试通知福建2013福州市罗源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面试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