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2012年泉州市财贸干校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通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公开报名、面试、体检及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拟聘用林巧月同志为泉州市财贸干校工作人员,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3年9月4日至9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泉州市公务员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17653,0595-22112389。
上级主管单位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姓名 综合成绩 招聘人数 综合排名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备注 泉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泉州市财贸干校 专业技术(会计学教师) 林巧月 75.8 2 1 2011.06华侨大学企业管理专业 取得会计中级职称,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泉州市公务员局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