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07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2年5月15日-24日为报名时间。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党委推荐,到县(区)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受表彰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照片5张,并填写《甘肃省2012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县(区)委组织部会同纪检、信访、人事、教育、计生等部门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联合审查,审查合格者上报市考录办进行资格复审,由市考录办对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参加考录的村干部个人或集体在任期内、大学生“村官”个人在服务期内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单位)和市委、市政府,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区)委、县(区)政府表彰的情况,在报名时由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经市考录办确认并备案。报名合格人数与考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减少考录计划。
四、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基层党建知识等内容,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乡镇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本次考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2年6月10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在平凉市,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加分项目:对村干部个人或集体在任期内、大学生“村官”个人在服务期内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7分;获得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获得省直部门(单位)、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3分;获得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区)委、县(区)政府表彰的加1分。对因同一事项获不同层次奖励的,只加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对因不同事项获奖,可累计加分。获奖加分与笔试成绩之和上限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分别对村干部(以县区为单位)和大学生“村官”(以市州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6月30日。
面试工作由市考录办负责组织,对符合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农业政策、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等,主要测试报考者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结束后,市考录办按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和面试成绩之和,分别对村干部(以县区为单位)和大学生“村官”(以市州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1∶2的比例,依次确定组织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考录办统一组织,县(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