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经市考录领导小组研究,2012年平凉市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2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录用计划
2012年,全市计划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22人,具体职位、考试录用人数、职位要求等详见《平凉市2012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章》。
二、考试录用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1、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事业单位干部);
2、2009年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2009年5月15日之前任职);
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在40周岁(197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任职期间个人或集体受过县(区)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