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78年12月23日至1996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对年龄有进一步要求的,详见本公告附件1);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聘任)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它要求: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自2012年以来参加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聘任)考试违背承诺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含街道)的职位。
3.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14年12月23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还须于2015年3月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4.非深圳户籍(生源)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5.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科目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深圳市2015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告附件2、附件3。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szhrss.gov.cn)和深圳市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服务系统地址为https://ks.sz12333.gov.cn/ess/或https://sz12333.gov.cn/ess/)。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实名注册用户。未注册的人员须登录考生服务系统实名注册新用户,并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已注册过的人员不得重新注册,应使用原有用户报名,并更新本人手机号码等最新信息。
2.网上选报职位。报考人员应在2014年12月23日10:00至2014年12月29日17: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选报职位。
3.网上缴费。选报职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2015年1月4日10:00至2015年1月8日17: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缴费。考试费为45元/科/人。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1月21日10:00后,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