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10月16日面试开考前45分钟(上午为7:45前,下午为1:45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二、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考生应留意自己所在的候考室类别、职位分组是否与本人报考的类别、报考职位对应(候考室门口标明考生类别)。
四、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先引导到备考室备考,再引导到面试室面试,可将备考的草稿带到面试室)。考生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应注意自己将要进入的面试室,其类别是否与本人报考的类别对应(可询问引导员)。候考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五、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六、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
七、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九、请提前熟悉考场环境和交通情况,带齐证件,准时到达考场,避免因迟到或证件不齐造成遗憾。
十、各市将于10月17日在本市考务网站上公布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10月18日组织体检,请入围考生留意各市的体检安排,做好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