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分省公务员 - 广东公务员 - 正文

广东省选拔乡镇2012年公务员汕尾市体检工作事项公告

来源:广东汕尾人才网 2012-5-7 11:52:27

根据《公务员法》、《广东省2012年选拔乡镇公务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本市选拔乡镇公务员体检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拔职位等额的比例确定了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即列为考察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如发现体检、考察对象存在不符合相关条件、弄虚作假或不适宜选拔为乡镇公务员的情况,可来信来电反映(电话:3363224、3366553,电子邮箱:swzzbgyk@126.com、sw-lytp@sina.com,通信地址: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办)。

二、体检集合地点

安排在5月7至9日分别在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汕尾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前集合(详见体检名单),一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要求

1.报到。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到集合地点报到,集体前往医院体检。不按时报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

3.公务员职位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其中,公安警察职位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事业单位职员职位适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4.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这些项目不再安排复检。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抵达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最近更新 |
    闽ICP备060197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