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办法》(江劳社[2009]570号)规定,我局对2013年第1季度申请江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的人员进行了审核,现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名单(详见附表)。
如对以上申请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4月13日—3月22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江门市堤东路93号)反映。
联系人:林艳华,电话:3935206,传真:3935210,电子邮箱:JM3327979@163.COM。
附表:《2013年第1季度申请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