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决定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职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条件
(一)选调职位
选调具体职位见附件1《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2《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
(二)选调人员条件
1、公务员选调条件:
(1)本市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达3年者,则全部年度考核须达“称职”及以上);
(4)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5)符合公务员交流有关规定;
(6)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7)符合附件1《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2、职员选调条件:
(1)属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并经试用期转正;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补或经费自给,须为通过我市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或经选聘的人员,且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达3年者,则全部年度考核须达“称职”及以上);
(4)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5)符合附件2《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以上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本公告选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9月1日。
2.报考职员职位的,入选后我局统筹安排到下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报考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位的,入选后我局统筹安排到内设科室;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适岗能力测评、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时间:2013年9月9日至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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