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职位表)附后
注:上述人员户籍不限,25周岁以下为1987年12月10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2年12月10日后出生,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12月10日。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尚未解除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