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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广东深圳市龙岗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公告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 2013-12-26 10:08:53

深圳市龙岗区事业单位2013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已于12月15日结束,将于12月28日(星期六)进行资格初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此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笔试科目分别划定为:教育类(含小学、初中、高中与职校)60分,一般类55分,医疗类、护理类50分。

  考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http://www.testcenter.gov.cn

  二、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13年12月28日(周六),具体如下:

  1、因教育系统的考生人数较多,教育系统资格初审拟分上、下午两批进行。

  上午审查时间为9:00—结束,审查岗位范围为小学教师、中小学会计、中小学校医;

  下午审查时间为13:30—结束,审查岗位范围为中学教师(含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2、党群、卫生和其他政府系统的资格审查时间为上午9:00—结束。

  (二)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实验学校(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白湖路1号)。

  三、资格初审范围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划分为A、B、C三种级别,划分办法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岗位拟聘名额3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且必须于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教育系统参加上午资格初审考生于当天上午9:00,参加下午资格初审考生于当天13:3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否则取消其初审资格。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岗位拟聘名额4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为能及时递补,此类考生须于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教育系统参加上午资格初审考生于当天上午9:00,参加下午资格初审考生于当天13:3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可能的递补至报考岗位的初审结束,否则取消其递补资格。

  C级: 拟聘人数8倍范围外的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注: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在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教育系统参加上午资格初审考生于当天上午9:00,参加下午资格初审考生于当天13:30)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各位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深圳市龙岗区事业单位2013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备齐资格初审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招聘单位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由考生在参加资格初审前自行准备。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责任自负。

  (二)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的考生,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三)在此次招聘中部分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暂时代替(证明中必须包含本人照片,照片应盖骑缝章);考生面试入围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则必须提供身份证。

  (四)为更好地体现教师职业的特点,本次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面试将采取模拟讲课形式,中小学会计、校医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资格初审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审现场,否则取消资格。部分考生可能会候审时间较长,请自带足够的水和食物备用。

  联系电话:龙岗区委组织部   0755-28909791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0755-28905246

  龙岗区教育局  0755-89551913

  龙岗区卫生局  0755-89551023

  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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