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安排及相关规定,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招考雇员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等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拟雇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月8日—2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向龙岗区委组织部(地址:区政府办公大楼四楼,联系电话:28909791 〈上班时间〉)或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10号,电话:28958528〈上班时间〉)。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以示负责。受理单位对反映人情况将严格保密。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2月8日
附:拟雇员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职位号 职位代码 姓名 面试总成绩 排名 体检
1 侦查雇员 LJ01 黄安安 82 1 合格
2 卷宗档案管理雇员 LJ02 张苇君 81 1 合格
3 公诉雇员 LJ03 杨彬彬 79.2 1 合格
4 侦监雇员 LJ04 高丽萍 81.2 1 合格
5 侦监雇员 LJ04 许莉莎 81 2 合格
6 办公室辅助雇员 LJ05 秦锦斯 77.2 1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