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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网 2014-2-16 23:18:35

佛山市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是区属事业单位,由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主管。担负着全区十项基本公共卫生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老年人保健服务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中的结核病、性病、麻风病管理的防治、职业协管等工作。目前中心设有皮肤病、性病、结核病、职业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医学美容等特色医疗专科门诊。是顺德区首批重点医学专科单位----“皮肤性病重点专科”。根据目前中心业务发展的需要,现公开招聘皮肤与性病医师3名、医学美容技师2名、呼吸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2名、医学影像医师(或技师)1名、B超医师1名、检验师1名、护师4名,共15名各专业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4年02月27日至2014年03月03日(星期一至星期六正常上班。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00时)。

(二)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红岗路62号(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六楼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者须提供报名表、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报名表可从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方式报名。报名者本人需携带上述资料(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事项

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测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行实际操作测试。

2.实际操作测试。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实际技能实践或情景模拟考核。实际操作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定。实际操作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际操作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面试。

3.面试。实际操作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实际操作测试占2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相关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签订合同。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与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签订聘用合同,非专业技术人员与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本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其他。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1.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2.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http://www.sdmxb.com)。

咨询电话:0757-22317668

监督电话:0757-2283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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