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各线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除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2、具有良好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能独立完成任务。
3、身体健康,年龄在20--35周岁(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日);
4、自愿从事街道社区管理服务工作,乐于奉献,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及任务执行能力;
5、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政策外计划生育或其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
4、科室工作人员、计生办前台工作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参照天河区穗天人社[2011]97号文执行;专职党务工作者工资经费渠道由区委组织部拨付,标准按天河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到现场报名。报名者请如实填写《天园街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非广州户籍人员)、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鉴定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关证明原件经核实后当即退回)。如在报刊、杂志、政府系统内部刊物上有发表文章或能证明个人相关资格能力的请附上有关材料。
报名时间:2014年2月24日至3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棠石路锦明83号二楼(天河区中医医院对面)党政办。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2、笔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政治、法律、公文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3、电脑操作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电脑实际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20%;
4、面试:根据笔试和电脑操作测试综合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
5、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进行入职体检。
6、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录取。
五、注意事项
1、笔试、电脑操作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电脑操作测试和面试资格;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3、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附件属地信息第一列 属地信息第二列 招录计划申报单位 岗位代码 招录单位全称 单位类别 招录主管部门 单位级别 招录岗位名称 岗位工作简介 招录人数 报考人员身份要求 性别要求 民族要求 岗位具体需要的少数民族名称 学历性质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年龄要求 第一组专业要求一级目录 第一组专业要求二级目录 第一组专业要求具体专业 第二组专业要求一级目录 第二组专业要求二级目录 第三组专业要求一级目录 第三组专业要求二级目录 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服务地要求 政治面貌要求 国家司法考试证书要求 是否为法检系统司法岗位 是否为人民警察岗位 是否需测试少数民族语言 其他招录条件 有关说明
联系人:陈小姐、余小姐
联系电话:85523909
天园街道办事处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