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拟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方式及范围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后择优录取。选调范围为广东省内。
二、选调对象、职位、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工作踏实、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选调对象必须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三)选调的职位、条件
选调职位
选调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及学位
专业名称
其他条件
科 员
2
男
32周岁以下(1981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
法学、中国语言文学、哲学、英语、新闻学、历史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
广东省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备注:正在试用期的,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察的,违反计划生育和有关规定的,以及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况的均不列入公开选调对象。
三、报名办法
可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于5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彩照,本人在表格最后一栏签名),连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如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章)等材料的复印件,寄送到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秘书科。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22832378、22833446,传真:22832348。
地址: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3号行政大楼西四楼,邮编:528333。
四、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的原则,经过相关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确定拟选调人选,对拟选调人员进行政审,合格后办理选调手续。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录用的,是否递补由单位决定。笔试、面试的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考信息发布
在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网站发布信息,网址: http://sdshgz.shunde.gov.cn/。
附件: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