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劳动监察大队拟聘用
合同制职员的公示
根据《珠海市金湾区区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修订)》、《2014年金湾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张华英同志为金湾区劳动监察大队合同制职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至2014年10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金湾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地址:金湾区办公中心7号楼,联系人:彭永丰,联系电话:0756-7263031。传真:7263031。
珠海市金湾区劳动监察大队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