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对《2014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中的专业代码作如下补充说明: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