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公开招聘劳动协理员公告》文件要求,经过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拟聘用林丽芳1名同志为我单位劳动协理员。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31日至1月4日,共5天;
联系电话:0755-28333050;
通讯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主楼1221室,邮编:5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