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 1 月 12 日(星期一)至2015年 1 月 16日(星期五)(共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南珠南街1号4楼大厅)。
4.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计生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人员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测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测试环节。
(二)测试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内容主要是计算机实操能力和驾驶水平,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进入体检和考核阶段。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无异议的,予以录取,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按55000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执行。
五、其他
本方案由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4247832(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