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办决定公开招聘普通辅助管理雇员1名。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性别不限,最低学历:大学专科,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辅助管理雇员1名:深圳户籍;45周岁以下(1970年2月1日<含>后出生);大学专科:工商管理类(6205)、公共管理类(6502);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类(1202)、公共管理类(1204);研究生:工商管理(1202),公共管理(1204)。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截至2015年2月13日下午5:30(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宝安区委(政府)办公室(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860室)。
联系电话:29996022杨小姐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准备以下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时提交。
报名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材料。
四、其它事项
报名后将组织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报名表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