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聘用人员招考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府字〔2011〕12号)等有关规定,严佩婷同志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拟录用为佛山市高明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区编委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3月3日至3月11日
监督电话:0757—88660133、88822742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
2014年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拟录用雇用人员名单(第七批)详情请见
用人单位 职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准考证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总成绩排名 体检结果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B07 严佩婷 女 3330101207 79.00 79.13 79.039 1 合格(孕期结束后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