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2015年3月公开招聘雇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面试成绩予以公布(考生可在附件中查询)。根据招考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上午8:30开始。
二、体检地点
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人民路19号),联系电话:28826246转3012或转2313。
三、体检程序
(一)入围体检考生(以下简称“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8:30前自行到达坪山新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向在场的工作人员领取《体检表》(凭身份证领取)。
现场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13590237129。
(二)考生领到《体检表》后,将《体检表》上的“报考单位”、“职位号”、“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认真填好,贴上本人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到体检中心交费处缴费(考生自费),并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三)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回指定位置。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上午8:3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医院,逾时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二)考生体检时,应当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为避免干扰体检仪器,请考生关闭手机。
(三)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2015年4月14日)内完成。
(四)体检完成后,《体检表》必须交到体检中心指定位置,擅自将《体检表》带离体检中心者,体检无效。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考生需胀尿。
(六)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七)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八)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或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招考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后如需进一步复查,工作人员将于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前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复查时间另作安排。
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
2015年4月10日
序号 招考单位 岗位编号 岗位名称 考生姓名 面试成绩 排名 是否入围体检
1 坑梓办事处 201503KZ01 电子政务管理 叶伟清 77.67 1 是
2 201503KZ02 市政绿化管理 李媛萍 缺考 缺考 否
3 201503KZ03 企业服务 赖小文 80.67 1 是
4 201503KZ06 调解员 黄羽清 83.99 1 是
5 黄可儿 76.01 2 否
6 叶丽斯 72.34 3 否
7 201503KZ07 综合事务 姚志宏 78 1 是
8 赖瑞琴 77.67 2 是
9 赖带娣 75.67 3 是
10 201503KZ08 辅助执法 吴献龙 86.51 1 是
11 林宾华 86.34 2 是
12 华丽 85.67 3 是
13 古倩文 83 4 是
14 王慧妍 78.67 5 否
15 姜 紫 78 6 否
16 王 慧 77.32 7 否
17 宋志航 74.33 8 否
18 林德信 73.67 9 否
19 黄益明 73.66 10 否
20 韩小波 70.99 11 否
21 吴军明 69 12 否
22 吕俊杰 缺考 缺考 否
23 赖芷希 缺考 缺考 否
24 黄金丽 缺考 缺考 否
25 袁玉麟 缺考 缺考 否
26 温嘉敏 缺考 缺考 否
备注:资料员(201503KZ04)、财务报账员(201503KZ05)等2个岗位无人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