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聘用人员招考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府字〔2011〕12号)等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拟录用梁小冰为佛山市高明区法制办公室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佛山市高明区府办反映。
拟录用人员相关信息:
招考单位 招考职位 姓名 性别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名次 体检结果 备注
区政府办公室 区法制办专业技术雇员 —— —— 55 84.8 69.9 1 —— 因笔试成绩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
梁小冰 女 61 77.6 69.3 2 合格
公示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11日
监督电话:0757—8826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