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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市坦洲镇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5-10-6 23:41:23

中山市坦洲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中山市坦洲镇农业服务中心、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中山市坦洲镇水利所、中山市坦洲镇畜牧兽医站、中山市坦洲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中山市坦洲镇投资服务中心、中山市坦洲镇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山市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所、中山市坦洲镇卫生监督所是隶属于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5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是否具有工作经历,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大道70号,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镇政府大楼411室),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

0760-86736020。

3.投诉电话:中山市坦洲镇纪律检查委员会,0760-86736378。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填写好,双面打印,并贴上小一寸免冠彩照);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若集体户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册页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8日,上午9:00-11:00。有关事项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在考试前通知报考者本人。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视笔试情况由坦洲镇人民政府决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3.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由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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